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参加庭审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证据材料的原件;传票;作为原告,可以结合你的起诉内容,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
构成条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已在第一章婚姻部分作了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此为限制性的列举规定,不能对法定过错行为做扩大化解释。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导致离婚的过错都须做出赔偿。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导致离婚后果的过错行为,远远超出上述范围,如一方嫖娼、卖淫、无故离家出走、腐败贪污以及吸毒、赌博等其它情形给受害方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样不可小视,但不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所谓“无法定过错行为”,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请求方没有实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法定的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不仅限于精神损害,还包括实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由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侧重于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所确定的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权,它不同于财产权,不能直接体现为某种物质利益,主要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和愉悦,夫妻的互相忠实和尊重,家庭的和睦和稳定,给予人精神上的力量,当过错方实施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导致了婚姻的破裂,必然给无过错方精神上带来极大的损害,因而由此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是精神损失;但是在过错人实施了家庭暴力时,必然会造成人身的伤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赔偿;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也可能发生财产损失的赔偿,这些物质上的损失都应当由过错方个人赔偿。(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如果不具备该条件,而仅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但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指出的是,离婚这一要件还要求离婚的客体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是无效婚姻,如婚前隐瞒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而导致的离婚,也无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之余地,同样,对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也不适用该制度。双方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是不存在赔偿款的。离婚赔偿款一般是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向有过错的一方要求经济赔偿,这个也是法律规定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有过错方,并且取得的证据也得是合法的。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侵犯财产权,破坏财产权对象,减少或完全损失其价值,或者破坏财产权对象的支配关系,损失财产权对象的财产利益。财产损害的法律特征是:(1)财产损害是侵犯财产权的客观后果。(2)财产损害是财产价值的变化,是财产价值的贬值。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谓直接损失,也称为积极损害,是指当事人现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而减少的利益。间接损失,也称为负面损害,是指受害者本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以归咎于受害者的原因,发生了损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则,在侵权损害赔偿中,必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对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即将被侵害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并按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不能计算财产损失本身的间接损失。同时,在计算间接损失时,不能计算受害者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请求保全金额或者争议对象;(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信用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