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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我国死刑的适用,历来都采取极其慎重的态度,对死刑严加控制。为此,我国不仅在刑法中严格限制了死刑的适用范...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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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又称极刑、处决、生命刑。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惩罚之一,是指行刑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结束犯人的生命。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一定要慎重。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一般是枪决或注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人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拘留场所执行。指挥执行的法官应当对罪犯进行验证,询问是否有遗言或者信函,然后交给执行人执行死刑。执行前,如发现可能出现错误,应暂停执行,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应当公布,不得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死刑。死刑执行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犯罪之后影响量刑的情节有: 1、犯罪的后果是否严重; 2、犯罪的动机是否卑劣; 3、手段是否残忍; 4、犯罪是否对社会有较大的影响; 5、被告人犯罪前的平时表现; 6、被告人的罪后情节; 7、某些可能影响国家政治、民族、宗教等特殊意义的特殊情况。《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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