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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对于合法继承的遗产、他人的合法赠与以及合法的经济来往都属于正常的转移财产,这些是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常的合法转移。合法继承的遗产在有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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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对于合法继承的遗产、他人的合法赠与以及合法的经济来往都属于正常的转移财产,这些是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常的合法转移。合法继承的遗产在有被继承人转移到继承人,合法赠与的财产由被赠与人转移到赠与人,合法的经济来往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这些合法的转移是每天都会发生的常见的正常的财产转移行为。
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法律效力?以定金合同为例。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界定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欠债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欠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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