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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导致内容真实的遗赠无效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遗赠的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1、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而为无效。——多少时间为及时?没有明确! 2、非受赠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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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在未实际转移产权前,赠与人可依法随时撤销赠与的承诺,故此问题无需再探讨;2、尽管赠与无效,但根据介绍的情况应视为乙方多年来请甲方代为管理其房产,其修缮房屋不论是基于何种动因,都有利乙方。乙方作为受益人应就甲方此部分的付出给予补偿。3、如有证据表明甲方是基于乙方将来向甲方赠与的承诺而接管此房的,在乙方现撤销赠与的情况下,甲方可向其主张看管费。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赠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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