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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一切正常出生后发现有心脏病医院是有责任的。...
先天性心脏病是出生就带来的,怎么能怪医院呢?如果认为医院有责任的话,向当地卫生局反映情况,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构成事故的医院承担责任,否则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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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首先请到当地公安局申请伤情鉴定,确认是否造成轻伤情节,如果是轻伤,对方要价过高,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告知对方,请对方向你提起民事诉讼,有法院判定赔偿金额,如果对方愿意私下调解,请派出所民警对你们双方进行再次调解,确定赔偿金额,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写清楚赔偿金额,事后不予追究等等条款,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其实这东西还是看你怎么去跟对方沟通,拿出点态度,但也别被别人讹了。我在派出所经常会处理这种事,一般开始都会叫价很高的,一般5000要价,最后都在2000左右搞定的,看你自己和你们那里派出所的调解方式方法。
没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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