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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抵押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 要弄清楚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 购房者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产权按揭转让还是合同按揭,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已经办下来产权了,还是产权没有办下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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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按揭房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受多种合同关系约束,存在多个房地产权利人: 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 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相关的第三方保证人、出 质人、抵押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担保关系。 所以,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除了遵从一般房屋转让的条件,还要考虑贷款合同关 系的特殊性。 贷款担保方式对所购房屋转让的约束 1.抵押房屋的转让 采取所购房屋抵押担保方式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卖房 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卖房人不能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而贷款 未还清前,银行无法同意卖房人办理解押手续,这样,房屋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就陷入 一个交易死循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卖方可以用其它担保方式做替代担保,暂时解押,待房屋过户,房屋出售所得价 款偿还银行贷款后,解除借款合同。例如,借款人可以先用存单质押暂时取代抵押房屋 作为未还贷款的担保,并变更《贷款合同》以便办理解押手续,待房屋过户后,用收回 的房款提前还清贷款。 (2)买卖双方通过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交易,如果中介机构与贷款银行签订了二手房 合作协议,通常可由中介机构提供房屋转让期间的贷款担保,并能过中介机构办理二手 房转让的资金结算。这也有利于房屋受让人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 2.第三方保证、质押、其它房屋抵押对房屋转让的影响 借款人采用第三方保证、质押、其它房屋抵押的,贷款所购房屋转让时也应先征得 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并与银行、购房人协商好购房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结算方式,避免 因未经银行同意转让贷款所购房屋,或转让房屋所得价款未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 罚息甚至收取违约金。同时,如果《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中有关条款对所购房屋 的约定,决定是否要将贷款所购房屋转让行为事先通知第三方担保人,以避免纠纷。 3.无论何种情况,房屋转让前,都应及时办理各类合同的变更手续,房屋转让后, 应及时办理贷款提前还款和房屋过户手续,以及《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的终止手 续。 4.目前北京市房屋转让基本上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大的房屋交易市场往往与银行有
在办理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时,只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办理转按揭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情。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 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
1、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 购房者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产权按揭转让还是合同按揭,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已经办下来产权了,还是产权没有办下来(即目前还是合同)。如果是产权按揭转让,房屋的业主只需要出示产权复印件。 2、要弄清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变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果是有产权,就到房管局办理注销产权手续,重新办理过户,做新的再抵押;如果是合同按揭需到开发商那里去办理更名,原则上银行建议开发商不要收取购房者的费用;房管局会收取过户税费。 3、具体的收费除了要缴纳一般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外,在“转按揭”过程中,还涉及到银行的按揭转让佣金、抵押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见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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