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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义务: 1、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告知; 2、严禁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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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服务费可以拒绝支付。
其实是用月利率计算的,公式如下: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金额=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的还款月数次方再除以(1+月利率)的还款月数次方-1公式中:还款月数次方指:如果还款期限是1年就是12次方,如果是20年,就是240次方。其实月利率和年利率是一回事,只是表述方法不同。比如现行公积金利率:月利率是3.825‰,乘以12以后就变为年利率4.59%,其实都是一回事。一般用‰表示的,就是月利率,用%表示的是年利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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