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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书最好由借款人手写,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书印刷也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
一、这需要分情况,关键看借款金额的多少。如果万元以下的现金支付就不需要银行凭证;如果借款金额达到几十万,甚至于上百万元就需要银行凭证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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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借据通常需要注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3、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5、偿还贷款本息的年、月、日、时间和付款方式; 6、借款人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的借据; 7、有担保人的,由担保人签字,并说明担保期限和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一般情况下,只要写明出借方、借款方、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如有)、日期即可,如果数额较大,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转账凭据。如果是现金,那么也可以注明一下。 如果可能,最好找一个见证人。 另外,借款之前,要了解清楚借款的用途、该借款人是否由偿还能力等事宜,以降低自己的风险。
为了避免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出现纰漏,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通常情况下,关于借条进行下列做法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1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3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4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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