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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两个月,损失不是很大没必要通过法院,能私了就私了,少要点亏不到哪,除非真是有特别大的仇。你起诉,得请律师,还有各种费用,重要的是时间太久...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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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次诉讼起诉是每个当事人的权利,这是程序法上的,法院是否支持,是要判断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是否有证据支持赔偿等,这是实体法上。2、再次起诉,法院认定符合起诉的程序条件,就予以立案,不符合程序条件。也应书面说明或裁定不予立案。3,交通事故已过五年,并不必然过诉讼时效,比如一直有主张赔偿,比如陆续在赔偿等,都可能没过诉讼时效,更准确的判断,建议带上材料找律师面谈,更准确稳妥。
人民法院裁定原告撤回诉讼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再起诉。如果案件有新的证据或事实,且没有起诉期限,原告撤销诉讼后可以再次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3)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且未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付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随时再次起诉离婚。当事人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不受6个月起诉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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