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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有:不属于受理情形,或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除此之外...
最高院关于行政复议告知书的相关规定是: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确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决定受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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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根据相关规定,就行政复议集中受理审查做出以下解释: 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的时限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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