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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法。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2、一般应当均分。...
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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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有分割协议的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 2、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分配。 3、债务的分配: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时财产的分配: 1、有分割协议的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 2、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分配。 二、债务的分配: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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