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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债一方不认可,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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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例外的是该债务是为了购置财物、修建房屋,而这些财物又在双方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自行从事个体经营等,而且此经营的盈利没有归入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在此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为从事经营者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过对方的同意,擅自资助与夫妻双方均没有法定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亲朋好友而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私欲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因赌博、酗酒所欠的债务。 (五)双方约定由一方所负担的债务也为个人债务,但双方故意约定以规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利益的则约定无效,也就是说此债务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六)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合法的对离婚债务进行分割,一般是需要在离婚诉讼期间,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清算,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续存期间有债务的,则必然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追究相关责任,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明确该债务的性质,再由其继承人在其继承范围内偿还。该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另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偿还债务。
(一)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发现有未到期的债务时,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是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那么该约定会被认定为无效,该债务仍然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而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为该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按约定的时间偿还。 (三)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家庭成员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此外,夫妻双方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清偿债务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如果夫妻有一方或双方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则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这部分财产保留下来,到期限后再清偿;或者平等分割债务,在到期限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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