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6、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虽然关于房产继承公证不是强制性的,但还是提供以下公证材料,以备不时之需:(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一)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1995年6月30日之前购买的另需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或“购房授权书”。该“表”、“书”到当地物业公司索取,复印后盖物业公司业务章); (四)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办继承权公证必须所有的继承人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在境外持中国护照的,应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已经持有外国护照的,应提供经当地公证人公证的委托书或声明书并经其所在国的外交机构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在或澳门的,应提供由司法部认可的律师办理的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或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被继承人、已故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的必须提供该材料的原件; (4)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涉外、港、澳、台继承公证可直接拨打(86)021-64331385; (6)本须知仅供参考,一切以具体经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0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