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刑事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刑法,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3、经特赦免处罚的。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赦免。一旦特赦,罪犯不得追究。 依照刑法告诉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的处理: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件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般来说,毒品犯罪涉及的罪行较重,刑事拘留的时间户相对长一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总之,经侦部门也不可能在刚立案之后就马上按照受害者的报案,把犯罪嫌疑人给抓了,人们连立案以后的程序都不清楚,就说明了我国的普法知识教育根本就没有取得有效的成果,法治建国的根本是民众得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立案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侦查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900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