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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
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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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两个人生了孩子没结婚证吗的回答如下:以前算事实婚姻,现在不算。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你们已经构成事实婚姻了,你的这段婚姻也是可以受到婚姻法保护的如果你一旦涉及到离婚,你会得到婚姻法保护条例的,公平公正的分割夫妻的共有财产。
没有的话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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