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禁毒法所称的毒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能使人上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称量毒品的程序,《毒品提娶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的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毒品的称量一般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查获毒品的现场完成。 不具备现场称量条件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毒品及包装物封装后,带至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或者其他适当的场所进行称量。 第十三条:称量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制作称量笔录。 对已经封装的毒品进行称量前,应当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场并有见证人的情况下拆封,并记录在称量笔录中。 称量笔录应当由称量人、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签名。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称量笔录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1、“专群结合”的原则。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更需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才能够做好禁毒工作;2、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预防工作十分必要,同时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使禁毒工作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3、教育与救治相结合的原则。毒成瘾人员要惩罚,更要教育和救治。
首先是有罪的贩卖毒品罪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量刑依据是贩卖的数量的多少。但是,如果下家的指认成立的话并且“还没卖出”也是成立的话,那至少有个“犯罪未遂”,可以轻判,毕竟还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主要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及交付为未遂。其他的也要注意下类似于偶犯初犯、主观上不知道自己卖的是毒品等同样可以减轻处罚求采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19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