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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
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于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按照法律程序宣告其无效的制度。 2、具体而言,是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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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有下列理由: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商标无效宣告的步骤包括提交申请材料、评审委员会审核,通知参加答辩及作出决定等。对于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商标宣告无效,应该准备好所需材料,提交给商标审核委员会。如作出商标无效决定,他人便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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