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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
原告撤诉的裁定是生效裁定,被告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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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可以撤销诉讼的,撤销诉讼应当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要求人民法院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撤回其上诉。上诉人撤诉意味着不再主张自己的事实,也应承担撤诉的相应后果。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允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无罪判处有罪、轻罪、重判等的,不予许可,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布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不得许可,继续按上诉案件审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是有审判监督程序的,如果对案件判决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抗诉的。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民事诉讼民事二审原告撤诉后,一般是不能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2)第37条: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3、刑事诉讼(1)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自诉案件:第188条: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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