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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
这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由审查逮捕部门办理。 一、可以逮捕的情况: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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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的可能,主要目的是侦察案情。如有需要,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调查,如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掌握了证据,可以对其传唤,如没有证据是不能传唤的。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可摧问办公单位案件进度,投诉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批捕,是指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逮捕,是指经检察机关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对刑事犯罪嫌疑人逮捕行为。
立案与“逮捕”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如下(轻伤案件): 1、受害人报案,公安受理,作当事人笔录; 2、受害人经伤情鉴定为轻伤; 3、公安机关经初步审理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4、进一步调查和收集证据,并根据案件需要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5、公安如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应在7日(最长37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6、检察院在7日内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一般是2个月羁押时间; 7、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可见,需不需要逮捕不是立案以后的必经程序,经当事人的申请(要走关系)可以取保候审,交保证金或保证人担保,尤其是轻伤案件,如果赔偿后得到被害人谅解(请被害人出具请求从轻处理),一般可以不用羁押,但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在当地找个律师与公检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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