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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口供得当,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方面会出现重大问题,甚至检院及法院无法判你朋友有罪。 当然,也需要调查该100部淫秽视频所在电脑的位置以及上传、下载的具体情况等。 另外,如果被认定100部都与其有关,则属于情节严重,可能量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本律师认为,该案件可辩护的空间较大,建议家属重视,并及时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展开必要的维权及辩护工作!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网上传播淫秽视频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的规定,并从重处罚。 5、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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