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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3、不告知听证权4、调查工作不细致5、补偿、安置不到位6、送达手续不到位...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3、紧紧的依靠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从法律和权限上讲,征地拆迁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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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中国强制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主体大力驱使,导致拆迁程序违规囿于行政强制法律执行的流程十分繁琐,一些行政主体滥权违规缩减强拆流程,行政强制法也未对强拆主体的责任承担进行合理调控。这主要表现为,未给予当事人充足时间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就采取暴力、胁迫等方式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迁程序的违规,阻碍了行政强制法的有效落实,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二)背后利益链条操纵,民众难获合理补偿房屋强制拆迁的目的之一是建设商品性住房。因此,以地获利的开发商想尽可能少地补偿民众,便通过贿赂等渠道减少补偿支出,并且暗中参与强制拆迁。甚至在一些地方,暴力强拆的执法者并不是政府人员,而是受开发商雇佣的第三方。开发商利用金钱在背后操纵拆迁进展,使民众难以获得合理补偿。 (三)强制执行亦不规范,救济权利未得保障强制执行措施的不规范,导致有些强制拆迁没有严格的执行手续,严重忽略程序正当原则,强拆方式不合理。同时,被执行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救济渠道严重受阻,很多被强拆人长年累月的申诉、诉讼,也得不到应有的结果。 二、基于行政强制法视角审视强制拆迁频发问题的原因 (一)强拆立法存在空白,法律难以全面落实我国并没有根据建设发展的进程以及强拆实情,进行专门的强制拆迁法律制定,这给了违法强拆者以法律空隙可钻。同时,行政机关在强制拆迁过程中为求快速便捷,忽视法律规定,导致行政强制法中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部分难以落实。 (二)强拆流程并未循法,滥权违规现象严重纵观我国行政强制法,绝大多数法律是规定行政机关的执行权力,严重忽略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因而,行政机关在强制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徇私枉法、越权违规现象,但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规制。法律缺乏对行政机关执行强制拆迁的有效约束,变相放纵了行政机关越权执法。 (三)强拆维权道路曲折,合理维权意识淡薄众所周知,被强拆的民众维权十分艰难,极易造成长年累月的缠讼。久而久之,民众以合理方式进行维权的意识越发淡薄,以暴制暴现象严重,这也是酿成强拆血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人员在着手征地拆迁的时候,有很多方面需要协调好,需要明白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是什么,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村民才更好的走出大山,和外面的世界交流,接轨;最后温泉工程更是横沟村村民脱贫致富的一个法宝,外来的旅游投资建设,可以带动村里相关产业的一系列发展,旅游者的吃住拉撒消费都是村民未来的收入而这一切的好处都被村民现有的征地补偿费所掩盖,村民短浅的目光都反映出镇里和村里的宣传不到位,没有把实实在在的好处给农民讲清楚,导致村民只顾极少的补偿款,而拒绝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 一是土地补偿, 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 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 四是房屋拆迁补偿,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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