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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挂靠包工头与被挂靠建筑企业之间有书面《挂靠协议》,并根据双方约定存在着由民事法律调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能说存在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就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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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所以挂靠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款据为己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挂靠建筑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后以职务侵占罪名义报案,控告挂靠的包工头,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挂靠的包工头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身份。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挂靠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那就不能将挂靠的包工头归入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从而以职务类犯罪的名义进行控告就很牵强,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可以起诉。侵占罪是一种自诉案件,意思是你必须自己去法院起诉。有证据的,对方不仅要归还侵占你的财产,还要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均依法承担无限责任;(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使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和财产权利。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定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伙人也可以通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通过劳务出资,其评估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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