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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沙洋城市规划区具体为:沙洋镇;李市镇新城村;官当镇高桥、双桥、鄂家村;高阳镇(含滨江新区...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沙洋城市规划区具体为:沙洋镇;李市镇新城村;官当镇高桥、双桥、鄂家村;高阳镇(含滨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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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小编将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白庙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耕地:42930元/亩;菜地:47223元/亩;果园:47223元/亩;茶园:47223元/亩;精养鱼池:51516元/亩;林地:34344元/亩;未利用地:21465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团林铺镇兴隆村、龙王村。补偿标准:耕地:35420元/亩;菜地:38962元/亩;果园:38962元/亩;茶园:38962元/亩;精养鱼池:42504元/亩;林地:28336元/亩;未利用地:1771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团林铺镇其他村、麻城镇。补偿标准:耕地:31710元/亩;菜地:34881元/亩;果园:34881元/亩;茶园:34881元/亩;精养鱼池:38052元/亩;林地:25368元/亩;未利用地:15855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36520元/亩;果园:36520元/亩;茶园:36520元/亩;精养鱼池:36520元/亩;林地:26560元/亩;未利用地:166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隆镇。补偿标准:耕地:32000元/亩;菜地:35200元/亩;果园:35200元/亩;茶园:35200元/亩;精养鱼池:35200元/亩;林地:25600元/亩;未利用地:1600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兴镇、曹武镇、宋河镇、罗店镇、坪坝镇、三阳镇、绿林镇、杨集镇、孙桥镇、雁门口镇、钱场镇、石龙镇。补偿标准:耕地:31200元/亩;菜地:34320元/亩;果园:34320元/亩;茶园:34320元/亩;精养鱼池:34320元/亩;林地:24960元/亩;未利用地:16050元/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房屋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文章源自于网络,具体标准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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