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债权人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免...
一、债权人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公司债权人有以下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
1.债权,是大家生活比较常见的一种权利,很多人容易将债权理解为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的权利,实际上,这是比较狭义的一种理解方式。 2.我国《民法典》对债的产生,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根据债的产生,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就是合同双方因为签订合同产生的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是侵权行为之债,这个通过字面理解,就可以知道,是因为侵犯了一方的民事权利而产生的债,第三种是不当得利之债,因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返还之债,第四是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原因,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被管理方因此而受益吗,由此产生的被管理方对管理方的补偿之债。这是债的四种类型。 针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指的是企业作为民事行为的主体,在开展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公司债权人及指有权利要求公司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
公司合并债权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不同。吸收合并将使得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并入合并公司,被合并公司债权人赖以保障其利益的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发生了转移,可能影响被合并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合并公司债权人而言,合并公司为合并支付对价,虽然合并公司的资产形态会发生一些变化,但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依然真实完整,合并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不大。新设合并将使得合并各方公司的全部资产并入新设公司,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赖以保障其利益的合并各方公司的全部资产发生了转移,可能影响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吸收合并对被合并公司债权人利益影响较大,新设合并对合并各方公司债权人利益影响较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