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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利房买断,可以登记证你们父母或者成年子女的名下,你父母不同意,你私自是无法买断的;2、如果你是结婚以后买断的福利房,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
如果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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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你好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房产因当初购买时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合同,办按揭,所以该房产当初的性质应为二人共同财产。但是后来双方离婚时,约定该房产产权归男方,男方也支付了补偿金,由此可知在你二人内部该房屋的权属已经没有任何争议,即男方具有完全产权,女方不在享有任何权利。对外来说,将房产证已经办理在了男方个人名下,完成了对社会公众的公示义务,视为社会大众已经知悉该房产为男方个人所有。 综上所述,该房的产权无论对内(即双方当事人之间)还是对外(其他社会公众)其归属十分明确,即男方目前是该房屋的唯一合法权利人,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既然房子产权已经完全归属男方,男方变卖或抵押该房产或对该房产做任何处置行为并不需要女方签字配合或取得女方同意。 对您的提问本律师已经尽力了,王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觉得有参考价值,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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