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销售者销售农机产品时,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并按照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告知以下内容:(一)农机产品的用途、适用范围、性能等;(二)农机产品主机...
本规定由XX、XX、XX、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销售者销售农机产品时,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并按照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告知以下内容:(一)农机产品的用途、适用范围、性能等;(二)农机产品主机与机具间的正确配置;(三)农机产品已行驶的里程或已工作时间及使用的状况。
三包有效期内或农机产品购机的第一个作业季开始30日内,农机产品因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更换主要部件或系统后,又出现相同质量问题,农机用户可以选择换货,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换货后仍然出现相同质量问题的,农机用户可以选择退货,由销售者负责免费退货。
农机产品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三包凭证等随机文件:(一)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按照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编写,并应列出该机中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未列入国家标准的,其适用范围、技术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要求、警示标志或说明应当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二)有关工具、附件、备件等随附物品的清单;(三)农机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规格、生产日期、购买日期、产品编号,生产者的名称、联系地址和电话,已经指定销售者、修理者的,应当注明名称、联系地址、电话、三包项目、三包有效期、销售记录、修理记录和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明示的内容等相关信息;销售记录应当包括销售者、销售地点、销售日期和购机发票号码等项目;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交货时间、送修故障、修理情况、换退货证明等项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0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