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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
车祸后多久做伤残鉴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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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一般三个月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在治疗结束后对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因此,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结束时进行,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如果伤情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向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钉子),取出固定物后,方可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规定,残疾评估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损伤或损伤治疗结束为基准。治疗结束是指临床医学认为病情在临床效果上稳定。请注意,治疗结束不等于康复。法医学实践一般根据受伤部位和损伤程度确定鉴定时间,受害者受伤后3~6个月可以鉴定,具体的鉴定时间需要与法医学交流。一些内固定物质不影响残疾等级评估,可根据骨折愈合标准选择评估时机。例如,肋骨内固定、脊柱骨折内固定、临床认为无需取出内固定和证明。身体附近关节的内固定位置可能会影响关节功能,根据该关节功能评定障碍等级时,原则上需要取出内固定,通过适当的功能锻炼2个月以上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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