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
依照法律规定来看首先必须满足双方应当在婚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也就是说签订协议时双方必须是自愿且清醒的,并且要在协议内明确的划分清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4、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
离婚后,婚内财产协议有效的,可以按照协议的内容分配财产。夫妻双方事先做了财产协议约定,要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其中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甚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的义务较重的,那么在做财产分割时可以请求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