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相关安全、应急管理,适用本办法。...
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市人民政府的决定,运营单位可以实施票价优惠措施。轨道交通运营出现政策性亏损的,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共同组建试运行管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三个月。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工程质量、行车以及服务设备质量验收和特种设备、消防、卫生、人防、环保、防雷、安全、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试运行和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轨道交通工程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运营功能配置规范,配置运营、服务、安全、应急、消防、安保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向运营单位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