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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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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将由有关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同时五年内不能再次取得驾照。能否减轻量刑,建议委托律师查阅案卷,看是否有减轻、从轻量刑的情节。
酒后驾驶有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现在,酒后驾驶是违法的,酒后驾驶是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醉酒标准,在抽血样前逃跑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确定其醉酒的依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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