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私自搭建阳台属于违法行为。通常看露台阳光房属不属于违规搭建,要先看所占露台是不是为业主共有,假如是业主共有,不管是不是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假...
如果你窗台的宽度刚好足够放书,将它打造成一个可爱的小型读书角再好不过了。摆上枕头,休息的时候靠一靠;再摆上盏灯,方便夜晚的时候卧榻掌灯夜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泰*开源工程设计咨询*理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台帐 工程名称:*州东方小镇一期住宅工程(二期)工程编号:001序号编号内容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合同额合同日期签收人签收日期备注1001施工招标文件江苏华联苏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0.6陈军2010.6.29200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华联泰园建安14400万元2010.7.8陈军2010.7.293003工程承包合同(桩基工程)泰园建安扬中基础134400元2010.8.17陈军2010.8.294004打桩施工承包合同泰园建安兴泰基础208000元2010.7.29陈军2010.8.29资料员:王女士
关于平台的问题,如果在购房合同里或者在购房时对产权已经有了明确的约定,您可以自己按照自己的用途来用。搭建的平台的问题,还涉及到了质量安全责任,所以肯定不是您全责,不光如此,如果出现问题,被害人也有过错。
未经许可搭建的阳光房系违法建筑,但强拆须合法 发布者:何丽娜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2日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被告城管执法局的强拆行为、被告越城区府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以及原告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城管执法局的强拆行为、被告越城区府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首先,被告城管执法局未提供对原告违法建筑具有强制拆除的职权依据,故其强拆行为缺乏职权依据。其次,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物,应当先行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须经催告等前置程序后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等,方能依法强制拆除。故即使被告城管执法局具有拆除的职权,也未遵循上述一系列行政强制程序,拆除程序违法。第三,被告城管执法局的强拆行为欠缺职权依据且程序违法,而被告越城区府虽经合法复议程序,但认定强拆行为合法事实不清,复议决定维持错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5,214人已浏览
872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