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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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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取得条件有: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是最传统、最常见的得到注册商标的方法,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通过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一般来说,申请商标注册要经过商标查询、准备材料、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阶段,顺利的话,注册一枚商标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不过,中细软提醒,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还存在着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风险,企业若选择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获得商标,则必须谨慎对待,要充分了解《商标法》《商标审查标准》《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等相关法律条款,熟悉商标注册流程,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建议企业还是寻找一家专业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或代为办理商标注册事宜比较好。 优势:花费少 缺点:时间长、风险高,自己申请对专业度要求较高 2、商标许可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授权使用。 企业可根据需要与商标持有人签订普通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或排他使用许可,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完全使用许可或部分使用许可,一般来说,希望得到的许可权限越大,付出的报酬就越高。 企业与商标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商标权人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即可。 优势:选择范围广,时间短,费用较少 缺点:利益受损的可能性较大,需要续签,一旦不能续签,日后品牌发展将受到限制 3、商标转让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交易双方自由协商,并签订转让协议,随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即可。 与商标许可不同,商标进行转让之后意味着企业已经获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枚商标完全属于购买企业,一旦转让成功,无需再签订其他合同,也不再付出其他费用。 不过,如果原商标持有人还拥有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企业在购买商标时可要求原商标持有人将这些商标一并转让给自己。 优势:选择范围广,时间短,手续简单,风险低 缺点:费用较高,寻找联系人比较困难,谈判过程需要技巧
作为省著名商标要商标使用达三年以上才可以,这个三年是说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一)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1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程序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在三个月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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