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熟知的就诊优先,即简化就诊手续和程序,对来院就诊的军人及家属门诊导医一对一引导、挂号、就诊、审核、取药实现“一站式”服务。r《军人及其家...
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口要取的当地部队批准。相关资料如下: 1、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2011]6号文件规定,“正连级(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是天津消防部队干部,天津情况是这样:部队现役军官副科(营)级或工龄15年以上家属可以随军。就是军官家属户籍迁至军人驻地派出所。军人配偶取得天津户籍2年以上后,军人转业可以落户天津。军人配偶取得天津户籍不满2年的,军人转业只能回原籍,不能安置在天津。你所说情况是家属户口未随迁,其实是未办理随军手续。因此干部转业后户籍只能回原籍,谈不上家属随调。因各地政策不同,以上内容谨供参考。
根据当地的准则发放退伍补贴。有些单位退伍能够进到乡镇一级的单位。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限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3号) 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 第二条、限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亲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做法,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亲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亲属均按照新开办的公司。 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亲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2、其他: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限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要求的,在年纪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允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由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能够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军人生育子女待遇参照《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取暖费、降温费、清洁费。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20%住院费由个人承担10%。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医疗机构审核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可视情减免。第二十五条对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及其家属,患重疾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贴。第二十九条军事医疗机构对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及其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医疗项目给予免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0人已浏览
11,243人已浏览
7,879人已浏览
5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