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
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也就是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的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等,除了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的客体不同。前者体现作者的创意劳动,后者体现传播者的创意劳动。3、内容不同。版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发表权、签名权、修正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回收发表的作品权等,相邻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出版的出版权、表演者出版的出版权、出版者出版的出版书和期刊的布局权等。4、保护前提不同。作品满足法定条件,产生后可获得版权保护的邻接权的获得必须以版权人的许可和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5、保护期限不同。版权保护期除了签名权、修正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不受限制,除了永远归作者所有外,其馀权利保护期的计算还采用死亡算法和发行算法。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629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