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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7级伤残;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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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作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抚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8、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椐支付。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应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用;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贴;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贴;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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