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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对方下落不明不足十年半年了, 我不想离婚, 我该怎么办?

2022-01-20
【法律意见】如果这是你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话,建议你可以先撤诉,过半年再起诉。现在这种情况不是不能开庭,而是如果男方不来,法院很难判决你离婚,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否感情确已破裂,需要你们两个人在法庭对质才能得出结论。现在对方完全逃避,即使开庭,法院也只可能判你们不离,如果你撤诉,过半年再起诉,就是你第二次起诉,那判决离婚的几率就比较大了,对方再不出庭也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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