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评审申请有被申请人的,应当载明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照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驳回:(一)违反实施条例第六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规则做出的决定和裁定,应当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有关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在商标评审期间,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商标权和与商标评审有关的权利。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权利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或者经调解以书面方式达成和解。对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案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结案,也可以做出决定或者裁定。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商标评审人员回避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办理,并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