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但是注册资金还是需要的。2016年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大大降低了创业的门槛。 但是不需要验资并不...
不需要验资。在工商局注册只登记认缴额不登记实缴额,所以注册登记时不需要验资报告,公司注册登记前资本不需要到位,不存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公司法出台之前注册资金是需要验资的。验资,只要股东按照当初认缴数一次或者分数次到位,直接委托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然后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资料,他们派注册会计师按照程序取证就可以出具验资报告。新公司法修改以后,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方式。同时还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验资户与基本户的区别货币资金验资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在货币资金验资过程中开设验资专用账户完全是为了规范公司运作,防范验资风险。但在实施货币资金审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一些情况发生: 有的出资人(股东)不理解为什么必须要将投资款专户存储在规定的银行账号而暂时不能动用这笔验资资金;还有人认为将投资款打入规定的验资专户以后才能办理有关验资手续是多此一举,太麻烦了。 尤其是在办理增资验资之前,一些股东已经将投资款打入公司的结算账户,甚至已经动用了这笔增资资金,然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结算户上曾经出现过的投资款记录等有关资料办理增资验资手续。个别注册会计师也认为只要股东真的是将投资款打入被审验公司的银行户头里面就可以了,至于是结算账户还是验资专户只是形式而已。 于是,出现了注册会计师一定要求股东将投资款打入验资专用账户以后才可以办理验资的情况,也发生过股东将投资款打入公司结算户以后还没有等到完成验资手续就抽走资金的情况,还有的CPA竟然会根据不是存储在验资专用账户里的验资款项就出具了验资报告,甚至出现了违规情况,如此等等。
一、从实际情况看,办理公司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二、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4)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