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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分得房屋价值高的的一方对另一方...
离婚后房产分割标准: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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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法典规定办理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有共同财产证据是一人一半。有个人财产证据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无共同财产请求损害赔偿女方无住房请求居住权.婚后房产建议你给女方使用权,男方拿下产权的协议.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或者其它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既然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角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同样,婚前其它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后房产分割标准: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陈先生与李女士2009年登记结婚,2010年由于夫妻感情不合,要办理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房屋分割问题发生分歧,陈先生和李女士目前有两套住房,一套为普通商品房,一套为高级电梯公寓,两套房子的价值存在较大的差距,双方对财产分割争执不下,协议离婚出现了障碍。李女士认为孩子判给了自己抚养,希望这套高级公寓归自己和孩子所有,而陈先生认为,虽然孩子判给了李女士,但自己每月的抚养费是必须给的,所以不同意将高档公寓归给李女士,双方对此争执不下?【法律分析】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进行约定,应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这两套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在对这两套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可以一人一套,由拥有价值较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两人都想要价值较大的房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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