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一步、申请。 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
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有成都户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医疗负担过重的城乡居民具体如下: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低收入家庭。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出院证明、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患者留存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补偿)和赔偿后的费用结算单(原件)。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村民委员会评议。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评议,填写《洪江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3、乡人民政府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费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在每季度第一月的前15天报市民政局审批。 4、民政局复核审批。市民政局对乡上报的《洪江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审批意见通知到乡,再由乡通知到本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439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