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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关于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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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1到4日,当出现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时,拘留时间还可以延长到30日。具体来说,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条件和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特殊情况,三天期满,案件需要继续调查的,公安机关申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另一种情况是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明确、案件复杂、收集证据资料尚不足以申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得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等情况可申请延期。申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第一个条件是,事件类型必须属于逃犯、多次犯罪、合作犯罪。 第二个条件是,延长拘留的对象必须是上述类型案件的重大嫌疑分子。 在延长程序上还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才可以延长到三十日。 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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