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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规定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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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实际上是指保证人的保证期。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执行,未约定的,按法定情形处理。 一般情况下,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人的责任。 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合同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债务担保有效期限是多久这个法律问题。让自己的债务处于更安全的保障环境当中,但也要避免其在合法有效的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的计算: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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