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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享有审查借款人借款的资格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款条件。《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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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收回你向他出具的借条,然后可以出具收条或者归还借条。对方同时要求出具两条凭证是不合理的,如果对方坚持要你写归还借条又要求写收条的,你把两条上都注明这两条上的借款属于同一债权,必要时备注“双方无债务债权”等字样。反正,写归还借条没什么风险,但是收条有一定的风险,无论怎样,你在条子上表达归还你自己的钱款就行。避免内容意味你收了别人钱的意思。
借款已打帐借条没收回,凭借条可以起诉借款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力证据。
民间借贷纷纷案件的实践中,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利息的情况出现较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计算利息及违约金合计不能超过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对于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本案中,违约金及利息之和为年息48%,远远超过了同类银行利率的四倍,因此,王某最高可主张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基于降低诉讼成本的考虑,本律师劝说当事人放弃对超过四倍部分的利率请求权。 同理,若在其他民间借贷关系中,双方约定的利率及违约金计算之和没有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可以在诉讼中以约定标准主张还款责任。 所以说私人借款中可以要借款违约金利息吗的答案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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