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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
肢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肢体残疾等级由鉴定机构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和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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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鉴定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的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分—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级别程度计分 (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 二级 (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活动4.三级 (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 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肢体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诊检查 (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 (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 2、下肢长度检查 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 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 需在x光片上测定。
肢体残疾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的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分—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级别程度计分 (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 二级 (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活动 4.三级 (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5—7.5 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肢体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诊检查 (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 (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 2、下肢长度检查 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 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 需在X光片上测定。 驼背可以去进行肢体残疾鉴定。
你好,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注意事项 (一)申办对象 按照办证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户籍在本县范围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中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残疾人均可申领第二代《中共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康复脱残达不到残疾标准的不能办理该证。 (二)申办程序 1.残疾人申请、村(社区)初查: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村委(社区)或残协申请,村委(社区)或残协按照残疾标准进行初查,初查符合的该村(社区)负责人签署经办意见、经办人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 2.镇(街道)残联初审登记:镇(街道)残联经办人或负责人严格按照残疾标准进行初审登记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的内容(此两表由县残联提供给各镇街残联,也可自行复印),贴上申请人二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填姓名和所贴照片必须与身份证或户籍上的姓名和人物相同),镇(街道)残联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并指导残疾人参加残情鉴定。 3.县定点残疾鉴定医院鉴定:县定点残疾鉴定医院的评定医师必须严格按照残疾标准进行认真细致鉴定,并签署“评定意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评定结果及其姓名和日期,加盖该医院的公章。 县残联在接收到申请表和评定表后进行网上办证登记并会同镇(街道)残联人员一道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县残联负责人把关签署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报市残联网上审批,审批合格后打印《残疾人证》。 5.市残联审核批准,加盖钢印。 6.证件发放。 其中第1、2项可以合并进行。 (三)定点残疾鉴定医院和残疾鉴定费及鉴定时间 荣昌县人民医院、荣昌县中医院负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鉴定和多重残疾鉴定,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负责精神残疾鉴定。残疾鉴定费由上述三所定点鉴定医院依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其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2009年7-12月的5日、15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定点医院自行鉴定;2010年后,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定点医院自行鉴定。 (四)办证时需提供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1份复印件(出示原件、交复印件)。若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须出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二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其费用自理,并在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的姓名,用于贴申请表、评定表、残疾证); (3)经申办程序1、2、3项后,已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一份。 以上三项资料缺一不可。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齐后方可进行网上办理。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国将一律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作废。新换发第二代证时,原第一代证由县残联收回并加盖作废章。遗失第一代证的按新办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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