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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
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一般分为1至10级。 符合评残标准1级至4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5级至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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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 cm2(注:2是平方);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II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注:PO2中2是下标)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mol/L,(5 mg/d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1、工伤残疾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 2、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3、伤残鉴定标准是国家规定的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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