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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
民事诉讼撤诉费用是减半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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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12%。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 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民事诉讼撤诉费用是减半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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