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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气设备、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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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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