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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银行承兑超逾时限1个月该怎样办

2024-08-31
根据我国《票据法》以及有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颁布并实施的《支付结算办法》中的限定,有关银行汇票超出提示付款期的限定如下: 1.银行汇票退款处置 1)申请人由于汇票超出付款时限(在票据时效期内)或其他原由要求退款时,应向出票行提交书面说明书,并交回汇票第二、三联。如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还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资料及复印件,出票行竟确认汇票未挂失或未被查看,切其他信息基本符合的情况下,进行退款处置。 2)申请人由于短缺汇票第三联而不能向代理付款行提示付款,应备函向出票行说明短缺原由,并交回第二联,出票行于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参照上述流程解决退款。 2.超出付款时限付款的处置持票人超出付款期不获付款,在票据时效期内向出票行请求付款的,应当向出票行作出说明,并提交汇票和解讫通知。持票人为个人还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资料并提交复印件备查。银行核对信息无误后解决逾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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