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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房屋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拆迁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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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拆迁人名下有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房地产证明书.土地证明书的登记人。2、产权房屋拆迁问题与户口无关。3、签署协议需要家里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般是孩子,或者孩子的继承人同意。无法在有效期内取得一致意见的,可能无法获得取舍补偿,但仍可获得货币补偿。4、继承人协商后确定一个人代表也可以,但这个人要取得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一般开家庭会议,或者其他继承人也来和撤去者协商,一个人说话,否则会很混乱。现在房地产越来越高的情况下,继承人得到一致的意见,回家是很重要的。5、房屋取得后需要析产,要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商定,来确定房屋的实际所有人。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以下主体可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依法成立并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例如律师协会、信托业协会等); 3、上述第1、2项中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是受用人单位委托的分支机构; 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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