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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转移...
债权债务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为明确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以下内容: 一、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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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转移协议债务人不履行怎么办?由于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故而该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当出现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
一、债权债务能概括转移吗 债权债务能概括转移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相应的法定条件: 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二、债权债务如何概括转移 1、意定概括转移 根据《合同》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4)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5)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法定概括转移 根据《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就国泰君安对中辽国际的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债务本金打折的方式进行和解,即中辽国际按照债务本金20%的比例(即200万元)作为偿还国泰君安债权的全部价款。 2、中辽国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完国泰君安200万元款项后,国泰君安豁免对中辽国际的剩余债权本金和全部利息,双方之间的债券债务关系消灭。 3、双方约定中辽国际支付200万元价款的时间表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辽国际向国泰君安支付100万元,支付日期以中辽国际向国泰君安出具有效的银行票据之日为准。 (2)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辽国际向国泰君安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价款200万元中剩余的100万元,支付日期以中辽国际向国泰君安出具有效的银行票据之日为准,支付完毕后,双方解除债券债务关系。 4、如果中辽国际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期支付约定的款项,本协议失效,国泰君安恢复对中辽国际1,000万元本金及利息追索权。中辽国际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支付的款项,国泰君安按照同等金额销减对中辽国际债权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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